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了树立行业内的品牌意识,进一步提高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综合品质,促进我国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好2009年“广厦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企业与项目所属地区的市“广厦奖”评选机构联系申报事宜。如没有设立市“广厦奖”评选机构的地区,可直接向省“广厦奖”评选机构申报。
(二)项目申报企业可在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网(
www.chinacrea.org)下载“广厦奖”申报表,填写后报当地“广厦奖”评选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必须为2008年3月31日前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项目。
(二)其他申报条件详见“广厦奖”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
联系单位:湖南省房地产业协会“广厦奖”评选活动办公室
联系人:巢聘余 王莉
电 话:0731-2477769 5468567
传 真:0731-5567806
通讯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338号华盛花园1楼
邮 编:41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