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省建设厅主要职能
(一)研究拟定全省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指导全省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省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参与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性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三)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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