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专区
 

每块土地将有"身份证" 《土地登记办法》将施行

 2008-01-07


  每一块土地都拥有合法的身份证的目标正在实现。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土地登记办法》正式公布并将于20082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规定,土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原则。


  办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土地登记结果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建设,实现国家和地方土地登记结果的信息共享和异地查询。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表示,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物权法》中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的需要。


 

摘自《上海证券报》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客服专区 ‖ 本站招聘 ‖ 意见反馈‖ 站内导航 ‖回到顶部
主办:湖南省建设厅           承办:武汉弘智科技有限公司
运营管理:长沙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解放中路88号 湖南省建设厅综合楼5楼
咨询电话:0731-2241418 0731-2241428  FAX:0731-2214026